信件类型 | 咨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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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 | 2024-06-23 16:01:40 |
信件摘要 | 以前企业申报研发投入经费可以获得研发投入补助,现在是否还有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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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和县分送部门: 可以,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,规上企业自主研发费用支出较上一年度实现增长的,研发费用支出在100(含)-200 万元,给予2万元补助;研发费用支出达200万元,给予5万元补助;超过200万元部分,每增加200 万元再给子2万元补助,合计最高补助200 万元。同时,对自主研发费用支出比上一年度增长18%(含)至30%、30%(含)至50%、50% (含)以上的规上企业,分别按增加额的 3%、4%、5%再给子补助,最高补助 200 万元。补助经费由市、县两级财政按1:1比例共同承担。对研发投入2亿元以上,或研发投入增速达到 18%以上的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三甲医院,在原有市级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标的基础上,再给予申报指标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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